中国森林的培育与保护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林业建设是在历史上工作基础极其薄弱,经验十分缺乏的情况下起步的。林业建设以绿化祖国为目标,从森林的保护培育和森林的采伐利用两个方面展开,建立机构,开展科学研究,大力植树造林和开发林区,经过多年地工作,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中国林业已发展成为包括造林、营林、木材采运、加工利用、多种经营、机械制造等综合性的重要产业部门。
  (一)森林培育保护的成就
  为了增加森林植被,扩大森林资源,中国政府始终把造林、护林工作放在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不久,政务院在1950年5月作出的关于全国林业工作指示中就确定了“普遍护林,重点造林”的方针,要求各地严格禁止一切破坏森林的行为;在风沙水旱灾害严重的地区,根据条件有计划地进行造林,封山育林。1956年,中共中央提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在第十八条中规定:“发展林业,绿化一切可能绿化的荒地荒山。”同时要求做好护林工作,对采伐迹地及时进行更新,恢复森林。毛泽东主席还发出“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号召。
  近十余年来,国家对发展林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例如,1978年,国务院批准在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营造“三北”地区防护林体系;1979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确定3月12日为中国植树节;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并在全国各地先后开展了确定林权、划定自留山、建立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同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4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森林法》。这些重大决策,标志着中国林业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坚持贯彻依靠乡、村、集体造林为主,积极发展国营造林,并鼓励农民个人植树的方针,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发动组织国营林业职工,农民群众、解放军指战员和各行各业职工,持续不断地开展了植树造林运动,绿化祖国河山,绿化和美化城乡人民的劳动和工作环境。参加植树造林的人数之多,造林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在中国历史上都是没有过的。与此同时,在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坚持广泛地开展了爱林护林教育。回顾四十多年来的造林营林工作,尽管在工作中也有过不少失误,但所取得的成绩是很大的,经验也是丰富的,具体地说,有如下几个方面:
  1.一代新林发挥效益
  新林的培育,在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前提下,采用了植苗造林、封山育林、飞机播种、人工点播等多种形式。据全国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到1988年,全国人工造林成林面积为3066万多公顷,占全国有林地总面积的2596%。四旁植树亦有较大发展,现有四旁树木223亿株。为了适应植树造林的需要,目前全国每年育苗40万多公顷,苗木产量220亿株;年采收各种树木种子2500万公斤。到1990年年底,已建立采种基地152万公顷,良种基地487万公顷,生产良种54万公斤,为促进造林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除了人工植苗造林,封山育林、飞机播种造林和次生林抚育改造亦有很大发展,成效显著。中国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展飞播造林以来,这一现代化造林事业已有很大发展。目前飞播造林种草的范围,已扩大到全国20个省区的800多个县,飞播造林有效面积达1333万多公顷,成林面积约640万公顷。经过造林、护林,封山育林,许多地方昔日的崇山秃岭、不毛之地,如今变成了林海、绿洲,风沙肆虐、种不保收的境况,已为花香鸟语、林茂粮丰景象所代替。
  (1)大力建设用材基地。中国森林资源少,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大量木材。为了大力发展用材林,长期来从以下几方面来建立和发展用材林基地:
  一是建立国营林场,培育后备森林资源。随着大规模植树造林运动的开展,国家先后在有大面积荒山荒地和次生林的地方,建立了4100多个国营林场,其主要任务就是培育大面积的为国家提供用材的森林后备资源。截至目前,全国国营林场经营管理面积5266万多公顷,其中森林面积2533万多公顷,林木蓄积量17亿立方米。造林成绩较大,已有2300多个林场完成荒山荒地造林任务,人工造林已郁闭成林666万多公顷,并培育复壮了1333万多公顷天然林。经查明,在800多个国营林场中出现100多片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形成了粗具规模的商品材基地。
  地处河北北部高寒“坝上”的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原是清代皇帝行围打猎的“木兰围场”。一百多年前,这里森林茂密,后来清政府开放围场,募民垦荒,大肆砍伐树木,加上连年发生山火,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只剩下很少次生残林。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封山育林又恢复一部分天然次生林,1962年在这个基础上成立了林场,并确定以造为主,造育并举的营林方针。经过全场职工二十多年的艰苦努力,在气候寒冷,冬季干燥多风,无霜期仅60天左右的自然条件下,人工造林和抚育天然林,使全场森林面积已达62万公顷,按计划完成了造林任务,成为一望无际、郁郁苍苍的人工用材林基地。目前,全场林木蓄积量为200万立方米,年增长量近16万立方米。在尚未正式采伐的情况下,林场已提供大批小材小料和林木种子。森林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变了生态环境,林间又活跃着野猪、狍子、豹、鹿和其他野生动物。
  广东省雷州林业局自1954年建立以后,先后建立10个国营林场,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在大片的荒草原和不毛之地上,已营造以桉树为主的人工林426万公顷,基本绿化了全局所有的宜林地。现有森林蓄积量约116万立方米。近些年来,通过低产林改造和成林间伐及部分成熟林采伐,对桉树林开展了综合利用,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了相当数量的木材和林产品,林场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
  二是兴办乡村集体林场,集中连片造用材林。农村随着农业集体化的发展,部分地区逐步由造林专业队发展为集体林场,有专业场员常年造林营林,为集中连片营造用材林创造了条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全国普遍兴办乡村林场,建立用材林基地。目前,全国约有11万个乡村林场,经营管理面积1333万多公顷。其中长江以南各省区在大办用材林基地的实践中,总结出丘陵种杉的深挖整地、深埋栽植、深挖抚育等栽培管理经验,使人工种杉由深山老产区向浅山丘陵区发展。据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南方集体林10省区中,9个省区的杉木用材林增加到5333万多公顷。
  湖南省株洲县是发展丘陵种杉有代表性的县,森林覆盖率原为148%。从1965年起,他们通过办林场开展大面积的荒山造林,使森林覆盖率上升到目前的542%。
  三是选择条件较好的地方和适宜树种,营造速生丰产林。全国20个省区和部分市经过试点,到1987年造林13万多公顷,目前已达200多万公顷。平原农区发展小片速生丰产林出现新势头。多年来,各地利用河滩地等陷地,营造小片杨树等速生丰产林,一般效果较好。山东临沂地区各县发展速度快,到1980年,这个地区的丰产林由点到面发展到433万多公顷。
  他们营造速生丰产林的主要技术措施是:第一,深翻改土,整地深翻80~120厘米,地面平整,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冬季挖大穴1米见方,风化后来春回填熟土栽苗;碱性较强,表土较薄的清沙地或硬板地,则进行换土栽植。第二,造林选择杨树良种,根据培育大径材、中径材、小径材的不同要求,杂交杨类1亩栽植28株、55株、74株,并做到施足肥、浇足水,及时防治病虫害。通过以上集约经营措施,杨树速生超过一般方法造林的许多倍。如欧美杨和健杨丰产林,每亩74株,四年生平均树高16米,平均胸径149厘米,每亩蓄积量917立方米,生长速度相当于原有加杨的9倍多,平均每亩每年收入612元。
  四是煤炭、造纸等行业营造原料林基地。为了缓和大规模经济建设中木材供需的矛盾,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号召用材量大或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行业和部门造林,建立自己的用材基地和原料基地,如煤炭部门营造坑木林基地,造纸行业建立造纸原料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煤炭、轻工、铁路、公路、水利、军队累计投入林业资金近20亿元,有林地266万多公顷,其中煤炭、轻工、铁路部门创办林场300个,营造了大面积的原料林。
  (2)积极营造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是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等干旱风沙地区和黄河中游黄土丘陵区的严重自然灾害。新中国成立后,各地在“重点造林”方针指导下,根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由四旁植树发展到有重点地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和水土保持林。进入20世纪60年代,农田防护林建设由四旁零星植树和单纯营造林带发展到大面积的统一规划,与农田基本建设的平整土地、修渠、筑路相结合,使护路林、护渠林、护田林纳入整个防护林体系,即统一规划下的农田林网化建设,并且由北而南,由干旱风沙区发展到南方的水网湖区。据统计,全国918个平原、半平原县中,已有253个林木覆盖率达到10%以上,其中华北、中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和沿海防护林都具有相当的规模,平原面积最大的华北、中原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已达到107%。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的风沙线上,营造了大面积人工林,涌现出许多治沙造林取得成效的先进典型。
  1978年国家批准开始建设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到1980年新造林913万公顷,使1100万公顷的农田得到保护,林木覆盖率由1978年的505%上升到709%。
  坐落在这条风沙线西端的新疆吐鲁番县,戈壁、流沙等不毛之地占全县总面积96%,是新疆有名的“火洲”。这里处于吐鲁番盆地中部,年降雨量平均20毫米左右,年蒸发量高达3000毫米左右。1961年刮了一场持续12小时的12级大风,飞沙填平渠道和掩埋125道坎儿井,全县85%的庄稼被沙割、沙打、沙压,快成熟的小麦颗粒无收,10多万亩棉花、高粱有5万亩连地皮被风刮走。1963年以后,营造护田林带4000多条,到1964年70%的耕地实现林网化;同时在农田外围封育固沙灌、草带7万亩。1980年一次12级大风,粮棉受害面积与上次相比减少734%,获得了较好收成。据新疆林业科学研究所多年观测,林网中近地面的平均风速比旷野无林地区降低40%左右,夏季林网中的温度下降01~02℃,空气相对湿度提高3%~14%,水面蒸发减少14%~41%。在农业措施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每亩小麦产量可提高665~1216斤。与造林前的1962年相比,全县1978年粮食总产量由2000多万公斤增加到3950多万公斤,棉花总产由55万多公斤增加到245万多公斤,葡萄由400多万公斤增加到1000多万公斤。
  陕西榆林地区由于流沙南侵,近百年来埋没良田六七万亩。40年来,全区营造防风固沙林794万公顷,初步建成长300公里的防风固沙林带,从而固定流沙399万公顷,使66万公顷农田得到保护,恢复和保护草牧场18万公顷;并从沙荒中开辟农田66万公顷,扭转了“沙进人退”的局面。
  处在风沙线东部的内蒙古赤峰市郊,由于多年按照带、网、片相结合的规划造林,营造农田防护林3500多公顷,平川基本实现林网化,荒山荒地造林6万多公顷,部分山区乡村初步实现坡地草田林网化。现在,全市基本控制住了2万多公顷流动沙丘,抵御了风沙危害和减轻了自然灾害,使这个穷乡五业兴旺生活变富。目前,大部分乡村木材基本自给,近年平均每年林业收入达200万元。
  地处黄土高原的陕西省淳化县,海拔1000~1800米,全县被5道山岭、6条大沟割裂得支离破碎,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县之一,水土流失面积达88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0%。1973年以后6年中,他们营造水土保持林近2万公顷。经济林6400多公顷;以道路为骨架的农田防护林长1600公里,四旁植树1576万多株还种植苜蓿、毛苕子、草木樨、沙打旺4000多公顷,加上以后新造林,全县95%的荒山荒坡和沟岔都栽上了树,森林覆盖率由1973年的3%增加到168%,水土流失面积已有378平方公里得到控制,占原流失面积427%;每年输往河流的泥沙减少到100万吨左右,比6年前减少了一半。
  在营造防护林中,东南沿海人民营造木麻黄林成功是一个不小的功绩。东南沿海人民长期受风沙之苦。20世纪50年代初期,广东省电白县引种木麻黄造林成功后,现在从广西到广东、福建沿海,已营造相当规模的木麻黄防护林。
  福建省东山县位于东海边的东山岛上,历史上由于这里驻有重兵,森林植被遭受破坏。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岛上只留下几棵榕树和一点风水林。近百年风沙吞没村庄13个,房屋1000余间,淹没良田2000多公顷。岛上常年干旱,年平均风力四级以上,八级以上风日平均年1335天,5~10月常有台风,风力可达10~12级。风沙严重到连端午包粽子也要躲进蚊帐里,以防粘上了沙子。1958年以后,全县坚持不懈造林,到1979年营造了一条长30公里、宽50~100米的防风基干林带,166条、总长164公里的护田林带,荒山造林4000多公顷,四旁植树4000万株,林木覆盖率达到365%。新的生态环境形成后,原来难以生长的树木已引种70多种;原来不生产的柑橘,1979年已产20多万斤。由于受到林带的庇护和水利条件的改善,全县有800公顷农田由一季一熟改为两熟或三熟,1979年粮食、花生、甘蔗的产量比造林前的1957年分别增长1~2倍。
  近几年来,国家决定全面推进防护林建设。继“三北”防护林工程之后,1988年批准进一步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工程已于1990年在5省39县开始施工;绿化太行山、平原农田防护林建设,正在按规划推进。
  (3)努力发展多种经济林。中国生产果品、食用油和工业用油、工业原料、药材等价值的经济林木品种繁多,其中许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声誉,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从发展山区经济和供应国内及出口需要出发,把经济林列为重要林种,积极发展。据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国经济林面积到1988年为1126万多公顷,其中人工营造的成林面积872万公顷,占全国人工林成林总面积的11%,1982~1988年新造成林面积240万公顷。
  经济林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种种干扰,曾多次出现起伏。50年代中后期生产有较大发展,主要经济林产品品种如油茶籽、油桐籽、乌桕籽和核桃等的产量,曾创造过历史最高纪录。进入60年代以后,产量急剧下降,70年代后期逐步回升,80年代出现了“经济林热”。到1988年,全国经济林面积占全国森林面积的比重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6%上升到11%,近三年营造的经济林面积占全国人工造林面积的比重又上升到16%以上。
  经济林的经济效益高,发展经济林对发展山区经济、农村致富,搞活林业经济都有重要作用。随着林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林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一是品种由单一性向多品种发展,过去造林多半是木本油料树种,现在各种果树、木本药材、木本香料,其他经济林木都发展,除了对传统的经济林树种进行改良,选育出一大批高产优质的良种外,还引进了油橄榄、黑荆树、欧洲榛、希蒙得木等国外优良树种。许多地方在开发野生资源的同时,变野生为人工栽培或进行人工改造,如沙棘、刺梨、猕猴桃、余甘子、黑醋栗等。二是在分散种植的同时,选择市场需要量大、创汇率高的经济林品种,建立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基地。河北沧州地区和地跨河北、北京的燕山山区,已建成中国最大的金丝小枣和板栗生产基地。湖北有40多种经济林品种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山西、山东、安徽、陕西、辽宁的柿、山楂、核桃、仁用杏基地,湖南、四川、广东、广西的油茶、柑橘、八角基地,宁夏、甘肃的苹果基地,江苏的白果基地,浙江宁波的杨梅基地等,都具有相当的商品生产规模。三是推广新技术,改变广种薄收的低产状况。目前油茶最高亩产由过去平均不到25公斤,提高到60公斤以上,板栗、核桃最高亩产由平均20~25公斤提高到300~500公斤。河北省在近三年中改造低产果林6万多公顷,增产果品15亿公斤。江苏、广西应用新技术栽培银杏树,能够提前10~15年结果。
  (4)城市绿化步伐加快。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城市的广大群众和园林绿化部门的职工,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据193个城市的统计,到1981年城市绿地面积总计已达8万多公顷。
  1981年12月,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和公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来,城市绿化与建设清洁、美丽、文明的城市结合起来,植树、栽花、种草进展迅速。道路两侧、居住区、机关、学校和风景名胜游览地的环境绿化,面广点多,绿化的质量提高,布局合理,成效显著。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400多个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33平方米,市区的平均绿化覆盖率为17%。城市园林绿地由1982年的11万多公顷增加到30多万公顷,城市公园由728个增加到1399个,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的城市由37个增加到117个,其中有41个达到30%以上。城市绿化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北京市首都钢铁公司原来绿化水平很差,污染也很严重。以后公司组织了一支800多人的绿化队伍,动员124万人次参加绿化劳动和整顿厂容,厂区绿化面积由原来的19万平方米,增加到92万平方米,占厂区总面积的24%,厂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2.大力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森林培育时间长,在林木生长过程中如不注意保护,就会遭受人为破坏或发生自然灾害。因此,做好森林保护工作,是发展林业、扩大森林资源的关键一环。多年来,国家对保护森林资源十分重视,先后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法规、法令和指示。为了稳定山林权,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1981年开展了林业“三定”工作(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建立生产责任制)之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制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工作,宣传贯彻《森林法》,坚持以法治林,并从资源消耗的宏观控制上推行采伐限额计划管理,全面加强资源和林政管理。
  (1)森林防火。森林火灾是森林大敌。多年来,各地贯彻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了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护林防火工作。在1987年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前,在林区开设了防火线,架设了瞭望台,配备了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并先后成立东北航空护林总站(后改为东北航空护林局)和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建立6个航空护林基地,配备了空降灭火队和森林警察。这段时间每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虽然有多有少,但与50年代相比,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有所下降。大兴安岭森林火灾以后,引起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加强了领导,健全组织,严肃法纪,改善装备。全国有30个省、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年和季节性的扑火队伍已达100万人,航空护林航站增至14个,除有飞机侦察火情和机降能力,还通过卫星发现火情。防火隔离带、防火林带、瞭望台、电台等设施和装备增加,大大提高了对森林火灾的控制能力和综合扑救能力。近3年,森林火灾年受害率已降低到132%,接近世界平均1%的水平。
  (2)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国森林病虫害防治研究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设置了森林病虫害防治行政管理机构和科学研究单位,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使森林病虫害防治研究工作逐步开展起来。目前,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网络初步形成,省、地、县三级防治检疫站共有1648个,并设置林业部直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病虫害防治能力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4万公顷扩大到400万公顷。经过广大科技人员和林业工作者的努力,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森林病虫害分布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的调查,并对一些主要病虫害在清查其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开展了药物防治和生物防治。特别是从70年代开展生物防治研究以来,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经验,使中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由以人工防治和化学防治为主,向着以营林为基础,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方向大大迈进一步。如安徽省琅玡山林场,3100多公顷林地中有马尾松、黑松1600多公顷,其他树种有侧柏、刺槐、黄檀、山槐、淡竹等,组成块状、带状或散生的针阔混交林,为松毛虫等害虫天敌的繁生创造了条件。同时,林场开展了招引大山雀工作,林内栖息的鸟类有110多种,其中捕食害虫的益鸟占70%以上,因而有效地抑制了害虫的发生,林木郁郁葱葱,生机勃勃。
  (3)建设自然保护区。为了保护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生态和珍贵稀有的动植物资源,中国从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议在全国划定自然保护区以后,就开始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目前全国已先后建立了自然保护区400余个,长白山、卧龙、鼎湖山、梵净山、武夷山、锡林郭勒6个自然保护区被列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网络。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着许多类型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自然地貌、自然生态系统和众多珍稀野生动植物,成为人类重要的生物物种基因库和科学研究基地。
  (4)扩大执法队伍,强化资源管理。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建立林业公安机构,13个省、区建立林业检、法机构,有干警近46万人;加上广大的林政管理人员和专职、兼职的护林人员,构成一支保护森林树木,打击破坏森林不法行为和制止乱砍滥伐的较强力量,大大提高了执法能力。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重要措施。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资源林政管理体系。过去乡一级林业无人管理,近年来已建立一批乡林业管理站。森林调查设计已具备相当的力量,加上电子计算机和卫星遥感技术的广泛应用,资源清查效率和准确性大大提高,通过三次清查摸清了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底细。全国森林资源监测网络已基本建立。
  (二)森林培育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40年来,中国森林的培育和保护虽然取得了前述的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中国森林资源本来就少,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计划内采伐木材十几亿立方米,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森林大面积采伐,加上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和森林火灾的毁坏,主要林区的可采资源显著减少。新培育的中幼龄林,多数林分质量差,生长率低。相当多的地方造林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光山秃岭面貌没有多大改变。城市绿化水平也还较低。总之,对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砍得多,造得少,消耗过多,培育太少。
  现就主要的问题作一分析,其中提到的某些地区的情况,现在可能已经发生变化,甚至已不存在。但是,整个造林营林和森林资源保护上的问题,就是这样积累而成的,经验教训应该记取。
  1.造林速度缓慢,质量很低
  新中国成立后持续开展了植树造林运动,投入的劳力和时间确实不少。但是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把造林看作是挖坑栽树的简单劳动,而没有注重科学造林,造林缺乏科学的规划设计,或者由于树种选择不当,栽植时不讲究质量,造林不能成活;或者造林后缺乏必要的检查验收制度和抚育保护措施,受到人为的和牲畜的破坏,因而年年造林不见林,即使成活了也生长不良,不能成林,还有许多地方造林不育苗,购买苗木由于长途运输损伤、失水,造林成活率很低,甚至全部报废。由于造林质量差,造得多,成活得少,成林成材得更少。据各省、区逐年上报的数字,到1976年累计造林面积为8666万余公顷,而1973~1976年全国森林清查结果,实际保存的人工造林面积只有2800万公顷,仅占统计数的32%。全国还有相当多的地方,没有很好地开展造林,光山秃岭绵绵,荒滩赤地连片,缺林少树的状况没有改变。因此,目前全国仍有8000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没有造林。
  由于造林质量低,加之幼林抚育管理工作跟不上,在保存的现有林地中有相当数量的林分生长不良。以杉木林基地造林为例,据浙江省林业厅勘察设计队1983年对该省20个县、228个公社1977~1979年的杉木林基地造林检查结果表明,除与验收上报面积有15%的虚数外,在保存的11万公顷幼林中,生长好的一类林(平均年高生长05米以上)占184%,生长比较好的二类林(平均年高生长04~049米)占541%,生长差的三类林(平均年高生长04米以下)占275%。就全部杉木林基地造林情况来说,大约有20%强的林分能够较快成林成材,还有50%需要大力抚育才可望成林成材,有近30%是“小老头树”或需要重新造林。北方干旱地区营造的杨、榆等树种人工林,有不少长得很好,但“小老头树”也有相当数量。如山西雁北等地有些杨树林,一二十年生的一般只有3~4米高,并且呈现梢枯皮黑的状况;有的甚至只有1~2米高,生长已经基本停止,很难长大成材。
  培育森林的另一个方面是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至80年代初,迹地更新造林约占计划内采伐面积的80%,尚有130余万公顷的迹地没有更新造林。这些没有及时更新的迹地中,有一部分由于开荒和滥牧,已经变成岩石裸露的光坡,有的由于沼泽化,变成了沼泽地,使原有的林地缩小,更新造林的质量也不够理想,人工更新造林的保存率,除福建、江西两省及吉林大兴沟、临江林业局,黑龙江穆棱林业局等少数省份和企业单位外,一般的只有40%~50%,其中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各采伐企业的保存率仅有20%。人工更新的树种多数比较单纯,形成单一的针叶纯林,因而引起森林病虫害的滋生和蔓延,有些人工更新的中幼龄林生长不良,难以很快成林成材,天然更新的迹地,除去大兴安岭仍然保持以落叶松为主的林分外,不少地区原有的针叶林已被阔叶树种所更替。
  2.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毁坏植被
  长期以来,中国森林资源、灌草植被受到严重破坏,其中破坏性最大的是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由于历史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从1958年起到80年代初,形成全国性的乱砍滥伐就有三次。在1958年大的毁林影响下,原有的护林制度和护林公约有的失去作用,有的干脆废弛,加之法制不严,对一些毁林案件未能依法处理,因而形成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混乱局面,乱砍滥伐长期不能制止,违法毁林事件不断发生,偷砍盗伐现象时有出现。毁林开荒、刀耕火种,本来是中国一部分地区沿袭的落后耕作方式。由于违背自然规律,在山区、林区也片面贯彻执行“以粮为纲”,导致毁林开荒普遍发生,毁林开荒种粮竟成了某些地区用来增加粮食生产的方法,长期不能制止。大面积毁林的结果,造成生态失调,水土流失加剧,各种自然灾害频繁,陷入越垦自然条件越坏的恶性循环之中。
  据有关资料说明,四川省50年代初期森林覆盖率在19%以上,1958年以后由于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破坏,到1962年覆盖率下降到9%。又据盆地东部和南部的宜宾、涪陵、万县3个地区19个山区县的调查,1975年森林面积较新中国成立初期减少80多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30%下降到10%强。因此,1981年四川遭受特大洪灾,固然有大气环流形成短期集中降雨的自然因素,但长江上游森林减少,涵养水源能力减弱,水土流失严重,造成江河水位陡涨。不能不是一个重要的直接原因。
  这种破坏森林的情况,在其他省、区也很严重,如广东省从1978年冬至1980年,破坏森林面积46万多公顷,损失木材900多万立方米,约占全省可伐林木蓄积量的1/6。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的勐腊、景洪、勐海三县。1959年有原始森林70多万公顷,由于刀耕火种、毁林开荒,使森林面积锐减,到1973年减为65万多公顷,1980年又减为54万多公顷,1959~1973年的14年中,平均每年毁林4600公顷,覆盖率减少024%;而1973~1980年的7年中,平均每年毁林158万公顷,覆盖率减少082%。如果这样下去,西双版纳宝贵的原始森林资源,只要34年时间就会化为乌有。黑龙江省三江平原,1968年以来由于毁林开荒,毁掉宝清县森林的1/4,萝北县森林的1/3,绥滨县森林的1/3。这个地区的鸡西市,1963年森林覆盖率为81%,到1976年就减少到34%。
  3.采伐管理混乱,造成过量采伐
  中因森林资源少,对森林采伐本应严加控制。但是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对木材的需要量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不得不多采一些木材;同时现行的采伐管理体制混乱,造成采伐难以控制。
  第一,采伐计划不能统一掌握,产销分开经营,柴炭、木柄、木棍及竹木制品,由供销、轻工、外贸、乡镇企业等部门自找对象,自行采购。这种多头经营管理体制,就形成“一把锄头造林,百把斧头砍树”的混乱状况,助长森林的乱砍滥伐。据贵州省反映,1981年就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900多个单位进入该省林区收购木材,因而加剧了乱砍滥伐。广东省老林区怀集县,直接到产区收购木材的部门和单位多时曾达22家。
  第二,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外采伐不加限制。据1973~1976年资源清查说明。中国年消耗森林资源2亿立方米,其中计划内和计划外采伐各占1/3,其余1/3用作烧柴。
  第三,就全国而言,国家投资开发的林区,目前只集中在长白山中北部、小兴安岭、大兴安岭北部的局部、川西林区的北部、云南林区的一些局部以及白龙江和秦岭等地,并且由于在投资上只考虑木材生产,而未能从合理经营森林的全局着眼,新建企业未按原设计修建林场和道路,因而限制了采伐合理铺开。这样的结果,造成已开发林区负荷过大,森林采伐量大大超过生长量,导致可采的资源迅速减少,有的甚至濒于枯竭。如黑龙江伊春林区,1950年森林蓄积量为41亿立方米,到1978年已减为24亿多立方米。
  4.森林火灾频繁,病虫害严重
  中国森林防火工作,尽管年年在各地坚持不懈地开展,近年来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也有所减少,但总的来说火灾的损失是严重的。以1950~1979年为例,全国平均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的成灾面积约35万多公顷,相当于同期全国造林保存面积的1/3。其中1966~1977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1万多次,平均每年发生9000多次,烧林面积666万多公顷,平均每年烧毁森林66万多公顷。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方面由于机构不健全,监测、预报和防治技术跟不上,另一方面中国人工林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多为纯林,经营水平较低,所以森林病虫害不仅种类多(危害生产的约150种),分布广,危害也十分严重。某些年份发生病虫害面积在600万公顷以上,约占当时人工林保存面积的1/4。其中,仅遭受松毛虫危害的松林,即有260多万公顷。按成灾面积一半计算,约减少林木生长量370万立方米。山东省前些年因松干蚧为害,被迫砍掉松林2万多公顷。浙江省嘉兴地区曾因受到竹螟危害而损失毛竹420多万棵。大兴安岭由于落叶松花蝇等危害,使落叶松种子大量减产。此外,河南省平原地区榆兰金花虫,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黄斑星天牛等蔓延为害,都严重影响了林木生长。
  5.森林经营水平低,林木生长率低
  中国森林普遍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森林多的林区多数没有进行森林抚育。西南林区的大部分,大兴安岭林区的一部分,由于历来没有建立森林的经营机构,森林只能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在已经建立了林业企业的林区,也有一半左右的面积没有建立林场,森林仍然无人管理。正在采伐的林场,至多只能按时完成迹地更新,一般也无力进行抚育性采伐。大部分人工幼林和一部分天然幼龄林中,都存在林分过密问题,有的因为没有疏伐,林木十分拥挤,大部分处于严重被压境地,影响生长,并使林分状况不稳定。有的在林分改造时,采伐强度过大,破坏了林相。中龄林一般是林木生长高峰时期,但目前中龄用材林中有950多万公顷亟待抚育间伐,而实际每年抚育间伐只有100多万公顷。对近期不采伐的中、壮林和过熟林,由于不进行疏伐、生长伐或卫生伐,也影响了材积生长率和加重了自然枯损。
  缺乏科学经营管理的后果之一是,使中国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欧亚两洲自然条件相近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后果之二是,每年减低林木生长量,实际上是浪费了大量的木材资源。据江西省景德镇市枫树山林场杉木人工林间伐结果表明,间伐后第二年开始超过伐前的蓄积量,到第四年蓄积量平均每年增长20%。黑龙江省巴彦县从1962年以来,对全县16万多公顷杨桦次生林进行两次抚育间伐,除了生产木材20多万立方米,小杆50多万根以外,林木蓄积量由1962年的79万立方米增加到目前的140万立方米。据粗略估算,中国中龄以上的林木,如全面进行抚育采伐和更新性采伐,每年大约可以多生产几百万立方米木材。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限于国家经济力量和技术水平的原因,也有认识、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原因。从指导思想方面来说,由于对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中维护良性循环的主导作用认识不足,因而在农、林、牧业的发展关系上,长时期存在重粮轻林、重采轻造等偏向,甚至只把森林看作是“原料库”,只向森林索取,而不重视培育。在采伐中忽视了森林“破坏容易恢复难”这个特点;在计划投资等方面,单纯从增加木材产量的角度考虑,而未能按照森林生长规律,从全面经营好森林的需要作出合理安排;从政策上来说,在执行林业政策中由于受到种种干扰,致使林权不稳,政策多变,“谁种谁有”的政策遭到侵犯,挫伤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此外,在林业生产中,劳动报酬未能很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木材价格偏低,对林业的经济扶持不够等,都对森林培育、保护有很大影响。在技术和工作上,主要是未能严格掌握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造林中对科学造林重视不够。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偏重于营造人工林,对封山育林有所忽视,而且造人工林又强调大面积地营造纯林,未能因地制宜地提倡乔、灌、草相结合和注意发展混交林。在林种的安排上,比较重视用材林,对水源林、特用林、薪炭林重视发展不够。
  归根结底,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培育森林和开发利用森林必须遵循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认识不足,而违反了这些规律必然要受到自然的惩罚。事实上,在森林受到严重破坏和严重过伐的地区已经形成两种恶性循环:一种是由于森林减少,引起气候失调、水土流失和地力衰退,造成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恶化,产量降低。为了弥补农业产量,特别为了解决山区口粮,增加群众收入,就进行毁林开荒和乱砍滥伐,进一步减少了森林面积,扩大了生态性破坏。这样,又导致自然灾害加剧,使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更加恶化。另一种循环是,越集中过量采伐,导致可采资源越减少,限制了木材生产量的增长,加上综合利用率低,浪费大,使木材供应更感不足。为了以较少的投资保证满足对木材的急需,就尽量在已开发的林区加大原木产量。这样,又进一步加剧了集中过量采伐和可采资源的日益减少,这两种恶性循环现在已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并已采取一些重大措施加以改变。但森林的恢复非短期能够见效,要彻底改变上述状况,还需要全国上下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努力。
  (三)如何加快造林绿化
  事实表明,无论是世界林业还是中国林业,都面临着两种趋势,即一种是下降的趋势,森林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在地球上消失;另一种趋势是上升的趋势,人们自觉地、有计划地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已日益成为社会性的活动。中国森林的下降速度虽然没有像有些国家和地区那样快,但长期以来一直在下降,直到最近才初步得到控制。从人均森林蓄积量来看,中国仍然是一个缺林少材的国家。严峻的现实向我们提出:保护和利用好现有森林资源,努力扩大森林资源,是全国人民长远利益所在,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必须把培育森林,提高森林覆盖率,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来加以考虑和安排。要继续组织发动全国人民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付出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加速建设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屏障,实现“绿化祖国”和“大地园林化”的奋斗目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80年发出的《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中,向全国人民提出了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0%的长远奋斗目标,并要求到21世纪末力争达到20%。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并且改变森林分布不均的状况,就能够较好地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从而为农业、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为全国人民提供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木材和林产品的供应状况将会大大改善。当然,实现这个目标是艰巨的,但是也具备许多有利条件。首先,中国发展林业的潜力很大。全国有多种多样的优良乔、灌木树种,适宜各种自然类型的地区发展。东南半壁自然条件好,适于培育多种大森林。其次,自然生态演变的过程,已使越来越多的人对森林的作用认识更为深刻。多年来造林、育林的实践,为今后更好地造林、育林提供了丰富的经验。第三,更为重要的是,近十余年来,国家对保护森林、发展林业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和措施,为加快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要把这些有利条件变为现实,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作用的认识
  要实现上述目标,要求人们对森林的作用有明确的认识。森林作为维护良好的陆地生态环境的关键因素,人类是处处离不开它的防护作用的。一个国家的林业发达与否,对国家的富足,民族的繁荣有着密切关系;有了发达的林业,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国家已把植树、种草、种花、绿化、美化、保护环境作为重大国策提出。并确立了新的发展农业的指导思想,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农业和进行农村改革的前提条件。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无论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还是保持生态平衡,都与森林有密切的关系,森林所承担的任务十分重大。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培育森林和整个林业工作,首要的任务是保卫国土,防止水土流失,调节气候,减少水旱、风沙、霜雹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的破坏作用。此外,森林有丰富的物产,能为国家和人民提供多种用材、多种林产品和油料、药材、肉食等;发展薪炭林,是解决农村能源匮乏问题最重要而又较快、较省的一个途径;绿化、美化城镇和乡村,能使人们生活在优美的环境里。
  上述任务既是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社会效益的主要体现,又是自然规律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在进行林业建设,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中必须兼顾这些任务,全面作出安排。而要全面完成这些任务,第一步就需要在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有一个农林牧协调发展的科学规划。根据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作出合理的生产规划布局,以消除盲目地跟农林、林牧争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根据自然条件,划为林区的县、乡,应实行以林为主的方针;山区发展林业条件好,应发展以林为主体的立体农业。在生产方式上,应改革刀耕火种、广种薄收、轮垦轮种的落后耕作方式,禁止毁林开荒、陡坡开荒;开垦的陡坡地,应按国家规定限期退耕还林。森林植被稀少的北方干旱地区,应从植树种草入手,改善生态环境,以林促农、促牧,达到全面发展。从林业建设本身来说,应彻底摆脱以生产原木为中心的思想,改变重采轻造,重森林轻营林的趋向。从森林的多种功能来看,生产木材固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严格说来,提供木材只是森林的一个副产品,因为林业的主体是森林,没有森林也就没有木材可取。因此,在林业的生产建设中,必须摆正采伐利用与森林培育的关系,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和更新工作,按照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实现青山长在,永续利用。
  2.坚持科学造林,提高造林质量
  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的中心环节,是大力植树造林,种草种花。多年的经验说明,要使造林绿化取得较好的实效,必须解决好造林绿化的速度与质量的关系问题,实质上也就是科学造林的问题。中国有十几亿亩荒山荒滩需要造林,加上现有林地中需要补植的面积,任务十分繁重。加快造林绿化的速度,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一定要千方百计努力争取。但是速度与质量是辩证统一的整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没有质量也就谈不上速度,这是长期以来许许多多的事实所证明了的。因此,在工作中必须认真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在争取速度的同时,切实注意科学造林,在讲求质量的前提下求速度。务必要把工作做得扎扎实实,讲求科学,讲求实效。
  首先,要做好规划,细致施工。搞好规划设计是科学植树种草的前提,各地都要根据土地利用区划,制定出长期造林种草规划。具体到一个单位要根据当地的不同自然条件和地形特点,实地进行规划设计,确定每个山头地块宜于发展的树种和林种,做到市局合理,适地适树。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规划确定后,就要认真付诸实施,一般不得修改变动。在具体施工中,一定要按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注意采用良种壮苗,细致整地,精心栽植。造林中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造林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做到造一片成一片。对于树种的选择要慎重,过去由于选择不当,前功尽弃,各地有过不少教训。在一般情况下,应注重发展优良乡土速生树种,适当发展珍贵树种,引进外来树种必须事先经过试验,再推广种植。为了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指导,各地应注意智力投资,除了依靠各级各类林业等专业学校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材,各级林业科研部门和科研技术人员要做好为生产服务工作,举办各种技术训练班,广泛传播林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造林绿化的科学技术水平。
  其次,要因地制宜,采用多种造林方式和方法。具体地说,就是植苗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和人工播种多种方法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和针阔叶树种相结合,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等多林种相结合。
  植树种草的目的之一,是要迅速有效地全面增加国土绿色植被的覆盖,而中国的地域广阔,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类型多种多样。这就要求在造林技术上采用一切有利于加快绿化的方式方法,适宜什么方式就采用什么方式,适宜什么树种和林种就选择什么树种和林种,才能做到因地制宜,符合自然规律,收到实效。过去一段较长时间内,单一强调人工造林,而忽略了封山育林,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造林速度和效果。因而在今后造林中,应根据自然条件和发展林种的要求,在大力进行人工造林的同时,对适宜的荒山、荒沙采取封山育林、封沙育草措施,使之尽快恢复森林和植被。事实证明,在条件适宜、有残存林木可以天然下种的土石山区,但又无力营造速生丰产林的地方,只要封禁5~10年就可以长出森林,成林后只要及时抚育,基本上不需多少投资,成林一般都是混交林,树种组成比较合理。在边远山区,可以采用飞机播种造林和人工播种造林。过去不少地方造林只造乔木,把灌木和草类排斥在外,结果乔木长不好,起不了多大作用。事实证明,不实行乔、灌、草结合,许多土地就不能充分利用;尤其是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和其他水土流失严重、造林困难的地区,应当是草、灌先行。从森林生态的角度来讲,大面积营造纯林弊病很多,而许多成功事例说明,实行乔灌混交、针阔混交,林分质量好,防护效益大,林木生长快,病虫害又少。因此,就一个局部看,也有乔、灌结合和多树种结合的问题。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科研工作,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在目前还缺乏大面积营造混交林的成功经验情况下,采用与封山育林相结合的不同树种零星补植或小块造林方法,使整个山坡或小区形成散状混交或块状混交林,也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
  林种的布局,应根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和不同的需要来确定。用材林需要发展,但中国有众多的河流和水库要得到很好的保护,单凭工程措施是不行的,还必须有造林种草的生物措施,发展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也很重要。在缺少烧柴的地区,应把发展薪炭林作为解决农村能源缺乏的重要途径来抓。为了解决木材和林产品的供需矛盾,用材林和经济林应在各林种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发展经济林不仅是发展山区经济的重要项目,而且收益期比用材林短,在发展用材林时适当发展经济林,还能起到以短养长的作用,促进用材林的发展。从长远来看,在发展用材林中,选择自然条件优越、劳力充足的地方营造速生丰产林,是解决中国木材供应问题的重要途径。多年来的实践说明,中国平原地区和长江以南各省区,具有发展速生丰产林的良好自然条件,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大力发展。
  第三,要重视育苗,发展良种。苗木是造林的物质基础,要大面积造林必须提前培育足够的苗木,并要培育壮苗造林。用良种壮苗造林,比非良种非壮苗长得好,成活率高,能够显著增产。事实一再说明,造林不育苗,或者不重视培育良种壮苗,是不注重科学造林的一种表现。另外,就地育苗,可以随起苗随造林,苗木根系保持湿润,不受远途搬运损伤,容易成活。因此,搞好育苗实质是科学造林的基础一环,要使造林取得良好效果,并且做到树种对路,获得速生丰产,就必须在育苗上舍得下工夫。中国目前的林木良种工作还很薄弱,短时间内要求全部使用良种苗木造林,还有困难,但从长远来说,发展林木良种,培育良种壮苗,是林业现代化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基本建设,必须有计划地加快建设林木良种基地,保护优良珍贵树种的种源,提高良种生产水平,逐步实现林木良种化。
  3.加强森林保护,实行科学经营
  中国的森林由于缺乏科学经营,既影响了森林培育,也浪费了大量有用木材。因此,加强森林科学经营是不容忽视的大问题。要加强科学经营,首先要牢固树立以营林为基础的思想,尽快把林业工作的重点转到培育森林的轨道上来。
  第一,要彻底改变以生产原木为目的的指导思想。森林是再生性资源,不同于一般矿产资源。一个时期以来,把开发森林当做一般矿产对待,只管多生产木材,不考虑森林再培育,违反了森林的自然规律。这样,既损害了国家的近期利益,更损害了国家的长远利益。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从指导思想到计划,投资安排、企业经营管理、木材生产和销售等,都要着眼于培育好森林。木材采伐统一纳入国家计划,严格控制采伐量,林区的木材和半成品统一经营。目前由木材采伐部门管理森林资源和自行伐区拨交、验收的做法必须加以改变。森林资源管理和组织木材生产这两项工作要分开,要强调伐区拨交和伐区验收的独立性,以保证按有关规程办事,控制资源消耗和保证迹地更新及时完成。
  第二,要积极开展中、幼林抚育工作,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木生长,根据“四五”资源清查材料,中国各个地区的森林在科学管理下,林木生长率幼龄期普遍达到10%以上,中龄期达到6%左右,速生树种可达8%。在南方,十几年生的杉木林。平均胸径达到16厘米,单株材积01立方米以上,每亩蓄积量为15立方米。马尾松生长比杉木差一些,十几年生的每亩蓄积量也在10立方米以上。即使北方中等生长速度的油松林,在及时抚育管理下,20年生平均胸径也能达到16厘米。但是,要广泛开展这一工作,必须修筑林区道路。目前我国林区道路与林业发达国家相比,相差很远,好多偏远林区和次生林区,很少有常年通车的道路,严重影响了森林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要下大力气做好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如前所述,过去长期以来,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都很严重,如不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也就没有什么科学经营可言。护林防火除了各级领导重视以外,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健全机构。林区的乡镇、国营林场、农场、牧场、厂矿等单位,要建立基层护林组织。行政区交界的林区,要建立护林联防组织。为加强基层护林组织和护林人员的责任,森林保护责任区都要配备专职护林人员,并明确其职责权限,以利于护林人员行使法定权力。此外,在林区还要建设各种护林防火设施,如建立瞭望台、防火站、通信设备、机械化学灭火设备、开辟防火线、修筑道路等。在大面积偏远林区,还要建立航空护林队伍,进行飞机巡护,使之能及早发现火情,发现后又能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从根本上说,要从建立良好的森林生态条件入手,加强营林措施,消除和减少病虫害发生和发展的生态因素。其次,要加强人工和药物防治,做好预测预报和林木种子、苗木的检疫工作。在防治技术上,应由以人工防治和化学防治为主,转向以营林措施为基础,以生物防治为主导的综合防治,加强生物防治的试验研究,宣传推广行之有效的防治经验。
  第四,要加强调查研究,打好科学营林的技术基础。通过调查,才能掌握森林资源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林业区划,科学地划定林种,确定宜于发展的林种和培育森林的方向以及合理布局。在林业区划的基础上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分期实施的目标,具体的造林和开发利用等工程,还必须进行科学的设计。
  4.健全法制,依法治林
  森林具有许多特点:第一,它是再生性资源,老一代森林采伐利用之后,如果没有外力破坏,可以依靠人工或天然更新恢复成新的一代森林,如此周而复始,永无休止。这就需要有一个林木生长的稳定环境。第二,生长周期长,以用材为主的树木,一般从种到收要十几年、几十年,东北、西北地区的针叶树还要长。这样长的生长周期,又是生长在大地原野之中,必须受到很好的保护和管理才能长大成材。第三,森林破坏容易,恢复难,生长多年的森林可因天灾人祸而毁于一旦,而要使被毁的森林恢复起来,就不是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所能奏效。况且森林树木本身具有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从小树起就能体现出来,而且随着树龄增长,价值也就愈大,因而也容易受到盗伐等的破坏。森林的这些特点说明,要保证森林的安全,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保护措施。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际情况说明,健全法制,实行依法治林,是势在必行的根本之计。
  中国的森林过去所以遭到严重的破坏,归根到底是没有尽早制定森林法和与之相适应的各项林业法规,人们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加之一度无政府思潮泛滥和其他人为的原因,致使中国森林长期处于被肆意摧残的境地。现在,中国的森林法已经颁布,这是中国依法治林的重大开端。它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心愿和共同利益,是全国各个部门和各族人民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必须遵守执行的法律规范。因此,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内容,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破坏森林的各种案件,要认真清查处理,对违法分子要严厉打击,根据肇事情节和《森林法》及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应有的处理。为了加强法制工作,各地应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林业公、检、法机构。与此同时,在人民群众中要坚持做好爱林护林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群众建立护林组织,制定护林制度和护林公约,表彰奖励护林有功人员,在社会上造成爱林护林光荣、毁林可耻的新风尚,使爱护花草树木成为城乡人民的自觉行动。